根據《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有關要求,申請人轉換工作崗位后工作滿一年,且符合相關專業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可使用不同業績成果申報與現崗位相對應專業的同一系列同一層級職稱。業績成果自轉換工作崗位后起算。實際申報時以最新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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