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日,我局在市政府門戶網站、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網站發布了《關于征求<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集意見期間,共收到社會公眾反饋的意見建議6條。對于社會公眾提出的意見建議,我局高度重視,根據法律法規及工作實際進行了認真研究,現將社會征求意見的采納情況予以公開。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2日
附件
《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采納情況匯總表
序號 | 意見和建議 | 采納情況 | 不采納理由 |
1 | 建議補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政務數據共享條例》等上位法依據。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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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十五條,建議補充說明信用主體主動上傳有關信息的目的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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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十二條,建議按照國務院文件要求,明確依法依規應用綜合信用評價或行業信用評價結果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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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三十五條,建議明確輕微偶發失信行為的來源。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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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四十二條,建議明確市公共信用服務機構應制訂信用異議、信用修復流程指引。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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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四十九條,建議增加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的救濟渠道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定時的追責渠道。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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