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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東府告〔2026〕2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縣政府組織編制了惠東縣城鎮建設用地項目(稔山鎮澗背村地段20.0514畝地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惠東縣稔山鎮澗背村茶耳、上屋股份經濟合作社范圍內,具體位置詳見附圖。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 三、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擬征收土地現狀為: 擬征收惠東縣稔山鎮澗背村茶耳、上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3367公頃(20.0514畝),其中林地0.8445公頃(12.6672畝)、農用地0.2503公頃(3.7541畝)、建設用地0.242公頃(3.6301畝)。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ㄒ唬┩恋匮a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惠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的規定,林地土地補償費標準為21.45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標準為32.175萬元/公頃;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土地補償費標準為39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標準為58.5萬元/公頃;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土地補償費標準為39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標準為58.5萬元/公頃。 ?。ǘ┺r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按《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5〕6號)《惠東縣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惠東府〔2023〕99號)的規定執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ㄒ唬┴泿虐仓?。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和《惠東縣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標準》(惠東府〔2023〕57 號)的規定,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的15%,按照1030元/平方米,折算貨幣補償安排留用地。 ?。ㄈ┥鐣U稀8鶕稄V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 號)規定,核定該項目按1.6353萬元/畝標準一次性計提征地社保費預存入“收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過渡戶”,費用合計32.7901萬元,??钣糜诒徽鞯剞r民的基本養老保險補貼。 六、其他事項 (一)公告時間: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4月4日。 (二)補償登記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應當在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4月4日內,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至惠東縣稔山鎮人民政府(聯系人:鐘志遠;電話:18933569150)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相互轉告。未按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經確認或者公示的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ㄈ┊愖h反饋渠道。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請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4月4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明材料等向惠東縣稔山鎮人民政府提交書面意見。異議提交地址為惠東縣稔山鎮稔廣路273號(聯系人:葉俊陽;電話:13680894211;郵編:516347)。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我縣將在收取意見后,對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依法依規組織聽證。 附件:擬征收四至界線圖 惠東縣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惠東縣城鎮建設用地項目(稔山鎮澗背村地段20.0514畝地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經惠東縣人民政府研究,擬征收惠東縣稔山鎮澗背村茶耳、上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的農村集體土地,面積約20.0514畝集體所有土地。根據國家、省、市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特制訂本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面積和現狀 擬征收土地位于惠東縣稔山鎮澗背村茶耳、上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的集體土地,面積約20.0514畝,其中林地12.6672畝、農用地3.7541畝、建設用地3.6301畝;四至范圍詳見《擬征收土地四至界線圖》。 二、征收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惠東縣城鎮建設用地項目(稔山鎮澗背村地段20.0514畝地塊)。 三、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ㄒ唬┍敬握鞯貙嵭袇^片綜合地價補償,具體補償標準如下: 被征地的 集體經濟 組織 | 地類 名稱 | 土地 面積 (畝) | 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 | 征地 補償費 (萬元) | 土地 補償費 (萬元/畝) | 安置 補助費 (萬元/畝) | 稔山鎮澗背村茶耳、上屋股份經濟合作社 | 林地 | 12.6672 | 1.43 | 2.145 | 45.2852 | 農用地 | 3.7541 | 2.6 | 3.9 | 24.4017 | 建設 用地 | 3.6301 | 2.6 | 3.9 | 23.5957 | 合計 |
| 20.0514 |
| 93.2826 |
?。ǘ┳≌?、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按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5〕6號)規定的標準進行核算。 ?。ㄈ┍徽鞯剞r民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規定納入相應的養老社會保障體系。 ?。ㄋ模┝粲玫匕仓冒磭摇⑹〉挠嘘P規定執行。 四、征地補償安置費用 征地補償總費用142.0727萬元,其中:征地補償費用93.2826萬元(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用16萬元、社保費用32.7901萬元。 五、征地補償費用支付對象、支付方式和時間 ?。ㄒ唬┭a償安置費用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支付給所有權人。 ?。ǘ┲Ц斗绞綖檗D賬、現金。社保費用繳入財政社保專戶。 ?。ㄈ┭a償款兌付時間為土地征收公告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 惠東縣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關于惠東縣城鎮建設用地項目(稔山鎮澗背村地段20.0514)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及公告的調整說明 2025年7月18日縣政府依法發布了《惠東縣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惠東府告〔2025〕49號;下稱“原公告”)以及《惠東縣人民政府關于惠東縣城鎮建設用地項目(稔山鎮澗背村地段20.0514畝地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下稱“原方案”),征收地塊范圍地類現狀均為林地。后續因國土現狀地類圖斑系統更新,現需對上述公告及方案進行調整,調整事項如下: 一、原公告中第三項“擬征收惠東縣稔山鎮澗背村茶耳、上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3367公頃(20.0514畝),均為林地”調整為“擬征收惠東縣稔山鎮澗背村茶耳、上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3367公頃(20.0514畝),其中林地0.8445公頃(12.6672畝)、農用地0.2503公頃(3.7541畝)、建設用地0.242公頃(3.6301畝)?!?/p> 二、原公告中第四項中第一款“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惠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的規定,土地補償費標準為21.45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標準為32.175萬元/公頃”調整為“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惠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的規定,林地土地補償費標準為21.45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標準為32.175萬元/公頃;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土地補償費標準為39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標準為58.5萬元/公頃;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土地補償費標準為39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標準為58.5萬元/公頃”。 三、方案中第四項“征地補償總費用120.7438萬元,其中:征地補償費用 71.6837萬元(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用16萬元、社保費用32.7901萬元”調整為“征地補償總費用142.0727萬元,其中:征地補償費用93.2826萬元(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用16萬元、社保費用32.7901萬元” 四、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原公告及原方案作廢,以本次發布的公告和方案為準。 惠東縣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附件:擬征收土地四至界線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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