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交易條件、要求等說明 惠州市東江公園服務中心管轄公園三宗物業掛牌出租:1、鹿江公園便民服務點二(游客服務中心一樓東側),建筑(磚墻結構)面積133.54㎡;2、東江沙公園體育場服務點,集裝箱面積36㎡(長12米×寬3米);3、10處自動售貨機投放點(十處投放點打包為一個標的),每處2m2共20m2。項目情況: 序號 | 標的名稱 | 擬出租面積(平方米) | 規劃用途 | 月租金底價(萬元) | 出租期限(月) | 免租期(月)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標的狀態 | 1 | 鹿江公園便民服務點二(游客服務中心一樓東側) | 133.54 | 商鋪 | 0.5075 | 60 | 0 | 3.5 | 空置 | 2 | 東江沙公園體育場服務點 | 36 | 商鋪 | 0.288 | 60 | 0 | 2.0 | 空置 | 3 | 10處自動售貨機投放點(十處投放點打包為一個標的) | 20 | 自動售貨機 | 0.6 | 36 | 0 | 2.5 | 空置 |
10處自動售貨機投放點(十處投放點打包為一個標的):包含1、望江公園自動售貨機(兒童樂園)一處,露天場地面積2㎡;2、東平公園自動售貨機(籃球場)一處,露天場地面積2㎡;3、新湖公園自動售貨機(籃球場)一處,露天場地面積2㎡;4、鹿江公園自動售貨機(沙池)一處,露天場地面積2㎡;5、東江沙公園自動售貨機(主廣場志愿站)一處,露天場地面積2㎡;6、東江沙公園自動售貨機(兒童樂園)一處,露天場地面積2㎡;7、東江公園自動售貨機(籃球場)一處,露天場地面積2㎡;8、東江公園自動售貨機(主廣場公廁前)一處,露天場地面積2㎡;9、東江公園自動售貨機(電視機旁)一處,露天場地面積2㎡;10、市民公園自動售貨機(西側公廁前)一處,露天場地面積2㎡。 3個標的項目以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 一、招租項目內容及招租底價: 標的一:鹿江公園便民服務點二(游客服務中心一樓東側),經營期限為5年,2026年4 月13日至4月17日在單位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無收到不同意見。建筑(磚墻結構)面積133.54㎡,經營范圍:提供茶水、飲料、包裝小食品、培訓、茶藝、工藝類、文體藝術類相關服務。月租金底價5075元,競價保證金35000元。 標的二:東江沙公園體育場服務點,經營期限為5年,2026年4 月13日至4月17日在單位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無收到不同意見。集裝箱,面積36㎡(長12米×寬3米);經營期限為5年,經營范圍:提供茶水、飲料、包裝小食品、培訓、茶藝、工藝類、文體藝術類相關服務。月租金底價2880元,競價保證金20000元。 標的三:10處自動售貨機投放點,10處自動售貨機投放點打包一個標的掛牌招租,經營期限為3年,2026年4 月13日至4月17日在單位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無收到不同意見。每處評估單價600元/月,10處月租金底價為6000元,每處經營面積2㎡/處,總面積20㎡,經營范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注的包裝飲料及小食品。競價保證金25000元。10處自動售貨機詳情如下: 二、服務點經營禁止事項: (1)未經允許禁止超經營范圍項目經營。 (2)經營場所必須對外開放經營,不得作私人會所。 (3)僅限室內經營,公共場所(含門前走廊)嚴禁擺賣占用;涉及文化教育培訓、表演活動經甲方審批可以使用。 (4)禁止經營對公園環境有污染的項目。 (5)服務點禁止使用明火蒸煮食物。 (6)食品加工禁止產生油污。 (7)禁止經營售賣燒烤。 (8)禁止開展迷信活動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活動,禁止組織打麻將等不文明行為。 (9)禁止開展非法活動及一切違法行為。 (10)不得售賣香口膠等粘性食物、不得經營泳衣、泳具、漁具等與之有關的產品。 (11)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便民服務點的用途,不得違反環保等法律法規。 (1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加建或者改建便民服務點,也不得違反城鄉規劃等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報名競標人資格: 競價方須是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已在中國境內注冊,在法律上、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且具備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企業營業執照含有允許經營范圍,所經營的項目必須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要求。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一)競標人必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明并提供近三個月社保明細。 (二)競標人必須要求在國內有合法的注冊和無債務糾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且與招標人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如果曾與招標人的租賃合同中存在違約行為的,不得參與競標。 (三)不符合條件參加競租的,競標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競標人在參加競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且須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信用記錄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競標人須出具無重大違法記錄、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聲明函并提供其征信記錄的書面證明材料。 (五)競標方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以本公告發布之日前的登記信息為準;本公告發布之日后變更經營范圍的,均視為不符合競標要求,取消其競標及成交資格。 (六)成交候選人資格條件由惠州市東江公園服務中心采取事后審核。事后審核需核驗并提交以下紙質版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征信報告 4、無重大違法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聲明函(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5、“信用中國”網站信用記錄查詢截圖(含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加蓋公章) 經事后審核競得人不符合競價條件的,競價保證金不予退回。 四、報名競標人要求: (一)上述出租標的資產為政府物業,由惠州市東江公園服務中心依職責負責管理,上述物業未取得不動產權證且無法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標的資產在建筑、消防、燃氣、室內裝飾裝修等方面可能不符合現行強制性標準,承租人須自行驗收并承擔合同可能無效的風險,請意向人員仔細研讀本交易條件說明及本項目交易合同范本,自行到現場核實標的物現狀情況;即視為認可交易標的競價人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已完成對租賃標的現狀、租賃合同范本內容及相關交易風險的充分了解和知悉,自愿承擔一切交易風險,并對自己的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二)競標人必須遵守我單位的各項管理規定,保護公園環境和物業,競標人在參加競標前必須要對所要競標的經營場所現狀進行全面的了解,可自行前往查看,如現場勘查和經營范圍、公園管理要求、物業管理要求等,未查看的競標人視為對本標的的實物現狀的確認,有異議或疑問者應在參加競租前了解清楚,競標人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認可交易標的之現狀,并對自己的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三)公園2處便民服務點各自招租,經營期限5年;10處自動售貨機投放點打包一個標的招租,經營期限為3年。經營履約保證金按中標合同總金額的10%收取,以確保競標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租金單價每年度遞增5%,無裝修免租期,服務點環境衛生實行門前五包(注:衛生、綠化維護、公共設施、建筑物容貌、維護安全和秩序),垃圾等由中標人自行清出公園外的不收取垃圾清理服務費,或清運到招標人指定的位置(中標人承擔相應費用:服務點≤100m2按100元/月收取;100m2<服務點≤200m2按200元/月收取;200m2<服務點≤300m2按300元/月收取;300m2<服務點按400元/月收取),經營權嚴禁轉讓。中標人經營產品須明碼標價,不能高于市場價售賣。經營期結束委托方收回重新招標。 (四)參與上述租賃標的競價需繳納競價保證金(競價保證金金額詳見上述項目情況表格)。競價保證金由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 (五)項目網上成交后,成交候選人需先等待3日(此3日為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次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成交候選人需在公示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主動向(委托方)提交資格審核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進行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棄標)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取消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資格審查合格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件和審查合格證明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辦理成交手續。成交手續辦理后憑成交通知書及相關證明于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交易合同,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辦理退還競價保證金手續,同時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存檔。成交候選人逾期或拒絕辦理成交手續的、成交人逾期或拒絕簽訂交易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回。 (六)未成交人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在網上限時競價結束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成交人交納的競價保證金,自向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 (七)簽訂合同時,承租人須向出租方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逾期或拒絕交納履約保證金,視為自動放棄競得承租資格,其參與競價時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出租方可另行將房屋出租給他人使用。 (八)租賃期滿,經出租方確認,承租方沒有欠費、違約和損壞房屋的情況下,承租方按合同約定將房屋交還出租方后10個工作日內,出租方將合同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承租方。 (九)租賃期間,鑒于出租方經過公開招租程序選定承租方需要耗費時間及行政成本,承租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后,必須經營滿6個月。 1、承租方經營未滿6個月提出申請撤租的,視為違約,按照租賃合同違約條款規定,即終止合同,承租方支付的全部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2、承租方經營滿6個月不足12個月提出申請撤租的,終止合同,租賃期限為五年的,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5個月當月租金為違約金;租賃期限為三年的,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3個月當月租金為違約金。 3、承租方經營滿12個月不足24個月提出申請撤租的,終止合同,租賃期限為五年的,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3個月當月租金為違約金;租賃期限為三年的,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2個月當月租金為違約金。 4、承租方經營滿24個月不足60個月提出申請撤租的(租賃期限為五年的)或承租方經營滿24個月不足36個月提出申請撤租的(租賃期限為三年的),終止合同,并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個月當月租金為違約金。 5、經營期間承租方若需撤租,必須提前60天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并按以上方式處理,否則,在上述處理方式上增加一個月租金違約金處理。 6、承租人在經營期間若欠繳租金3個月即視為違約,按照租賃合同違約條款規定,即終止合同,承租人支付的全部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剩余的履約保證金(如有),如承租方不存在其他違約行為的,則出租方在扣除承租方違約金及其他欠付費用后無息退還。如承租方仍存在其他違約行為的,則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承租方按本條約定申請撤租的,應在撤租前結清全部應付費用,完成場地清理及設備搬離并經出租方驗收合格。 (十)中標人經營必須了解物業現狀和管線布置情況,不準超負荷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不準隨意增加用電設備數量超負荷用電。 (十一)本次招租,本單位在職人員、欠費、中標棄標者等失信人員、與本單位簽訂經營租賃合同未到期欠費被本單位終止合同者以及在銀行征信記錄不良者不得參與競標。如經發現虛假響應參與者,取消其競標資格;惡意競標的取消競標資格,其參與競價時支付的競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上繳國庫,競價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二)本說明中列明的事項,由惠州市東江公園服務中心事后審核,如中標人審核不合格則中標結果無效,服務點經營權重新掛牌交易。 五、質疑或投訴事項約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發的質疑、投訴,由惠州市東江公園服務中心或委托方主管部門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負責處理。競價人對競價結果提起質疑或投訴的,應當在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間提出。 質疑或投訴提起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必須是競價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 2、在質疑或投訴有效期限內提起質疑或投訴; 3、質疑或投訴必須先向惠州市東江公園服務中心提出,質疑或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現場遞交。質疑或投訴提起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質疑或投訴函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質疑或投訴提起人為自然人的,質疑或投訴函必須由質疑或投訴提起人親筆簽名且按壓指紋。質疑或投訴提起人必須簽署送達日期、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規定提起的質疑或投訴將不予受理。 5、委托方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惠州市東江公園服務中心; 通訊地址:惠州市惠城區長湖東路鹿江公園; 聯 系 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0752-2287539 六、相關圖片點擊“實物圖”查看。交易合同、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等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 七、如需查看標的物請致電惠州市東江公園服務中心,聯系人:黃先生,聯系電話:0752-2287539(正常工作日接聽:8:30-12:00,14:00-17:30) 八、對標的應予披露、說明的重要事項或重要瑕疵,均已在本項目交易條件說明中如實充分披露、說明。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合同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