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交易條件、要求等說明 一、項目情況 此次掛牌標的物為空調機組(含新風)、污水處理設備、管道電子式空氣消毒裝置、電纜等各一批,分4個標的,具體信息詳見下表: 交易底價及保證金一覽表 序號 | 品類 | 數量 | 單位 | 交易底價(元) | 保證金(元) | 備注 | 標的1 | 風冷直膨式空調機組(含新風)、新風機組(直膨式系統)含室外機、排風機 | 1 | 批 | 2891684 | 100000 | 該批設備不保證完全滿足配套要求 | 標的2 | 污水處理設備 | 1 | 批 | 1879318 | 90000 | 標的3 | 管道電子式空氣消毒裝置 | 1 | 批 | 195911 | 10000 | 標的4 | 電纜 | 1 | 批 | 390241.8 | 20000 |
三、項目交易條件和要求(請認真閱讀) (一)競價方需是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和其他組織,如競價方將標的物用作再生資源利用的,應具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規定的營業執照與備案手續。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拍的,由競價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競價方參與競價需繳納競價保證金,各個標的保證金金額詳見交易底價及保證金一覽表。請競價參與人特別注意,本項目(標的)競價人須具備上述資格條件,資格條件的審查由委托方惠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事后審查,成交候選人必須在網上競價成交結果公示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主動向委托方惠州第一人民醫院提交資質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進行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棄標)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取消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資格審查確認書后,方可到交易中心辦理正式成交手續。請競價人參與交易前,務必認真審閱本項目所要求具備的資格條件;如有疑義的,應事前做好充分咨詢調查,確認符合資格。一經參與報價,即視同競價人已完全清楚相關資格條件要求,并同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事后審查資質文件包括: 1.營業執照副本(將標的物用作再生資源利用的,應具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規定的營業執照與備案手續)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辦理需提供) (二)本項目只支持按標的競拍,不支持單品類競拍。 四、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 正常工作日:8:30-12:00,15:00-17:30;具體看樣日期和時段由委托方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并另行通知。 看樣地點:標的1、標的3、標的4在惠州市惠城區金雞路9號附近,標的2大多在惠州市惠城區馬安鎮嚴凹惠州大道南450米附近,少量在惠州市惠城區金雞路9號附近。因設備分別在異地存放保管,請至少提前一天聯系院方代表隨同前往看樣。因標的2為醫療污水處理設施,其箱體內部為有限空間,請競價意向方看樣時做好自身防護,若競價意向方未做好自身防護導致出現相關問題,委托方概不負責。 特別提醒:設備已拆除轉移至看樣地點,無法現場通電試用,按現狀轉讓,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競價人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并對自己的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五、其他說明 (一)成交候選人產生后,請先等待3日(此3日為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次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期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主動向委托方惠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提交資質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進行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棄標)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取消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資格審查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請成交候選人自行匯款成交款余款到產權交易成交款代收賬戶(成交候選人所繳納的競價保證金轉為成交款的一部分,成交款代收賬戶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持資格審查確認書、繳款證明和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辦理成交手續。成交手續辦理后憑成交通知書及相關證明于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交易合同,同時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備案。成交候選人(成交人)逾期拒絕辦理成交手續或拒絕簽訂交易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在網上限時競價結束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 (二)現狀確認:成交人需在簽署合同之前,確認已對轉讓資產的物理狀況、性能、技術參數、使用年限、潛在瑕疵、拆除難度、存放現狀及可能涉及的環境、安全等所有相關情況進行了獨立、全面、審慎的現場勘查和專業評估,完全清楚并接受轉讓資產的全部現狀,同意按現狀受讓資產。 (三)按現狀交付:委托方轉讓資產按現狀、按所在地交付。委托方不保證轉讓資產具有可銷售性或適用于任何特定目的,亦不提供任何材質單、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等文件資料,不就轉讓資產的質量、性能、技術狀態、安全性、合法性或是否存在任何權利負擔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陳述或保證。 (四)風險轉移:雙方按照轉讓資產的現狀進行交割。自雙方簽署《資產交接確認書》(根據成交標的另擬)之日起,視為委托方已完成合同項全部交付義務,轉讓資產的所有權、毀損、滅失及一切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拆除搬運安全等)風險均轉移至成交人。 (五)責任豁免與承擔:基于上述成交人對資產現狀的確認以及委托方按現狀交付的原則,成交人在使用、銷售、拆除、搬運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轉讓資產過程中,所產生或引發的任何問題、損失、損害、索賠、處罰及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環境污染、行政處罰、第三方索賠等),均由成交人承擔全部責任。委托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且成交人承諾使委托方免于因此遭受任何損失或承擔任何責任。 (六)成交人與委托方簽訂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雙方共同至資產現場,核對資產并簽署《資產交接確認書》。《資產交接確認書》一經簽署,即視為交付完成。 (七)自交付完成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成交人須自行完成全部資產的搬運工作,并將現場清理至無相關標的物垃圾殘留的狀態。成交人在清場過程中應遵守安全、環保法規,因清場行為引發的任何事故、糾紛或行政處罰,均由成交人承擔全部責任。成交人須自行承擔本次交易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務費、搬運費、裝卸費、運輸費、保險費、稅費(依法應由委托方承擔的部分除外)以及資產拆除、處置等一切費用。自交付完成之日起,轉讓資產的市場價值波動風險由成交方承擔。 (八)咨詢電話:肖生,0752-2883426/18512069155。 六、質疑或投訴事項約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發的質疑、投訴,由委托人惠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或委托人主管部門惠州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處理。競買人對競價結果提起質疑或投訴的,應當在成交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 質疑或投訴提起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必須是競價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 2、在質疑或投訴有效期限內提起質疑或投訴; 3、質疑或投訴必須向委托方惠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提出,質疑或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現場遞交。質疑或投訴提起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質疑或投訴函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質疑或投訴提起人為自然人的,質疑或投訴函必須由質疑或投訴提起人親筆簽名且按壓指紋。質疑或投訴提起人必須簽署送達日期、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規定提起的質疑或投訴將不予受理。 5、委托人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惠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通訊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江北街道三新南路20號; 聯 系 人:肖先生; 聯系電話:0752-2883426/18512069155。 七、相關圖片點擊“實物圖”查看。交易合同、產權交易成交款代收賬戶、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等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 八、如需查看標的物請致電委托方惠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委托方聯系人:肖生,電話:0752-2883426/18512069155(正常工作日接聽:8:30-12:00,15:00-17:30) 九、對標的應予披露、說明的重要事項或重要瑕疵,均已在本項目交易條件說明中如實充分披露、說明。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合同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