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公共安全行業推薦性標準《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則》(GA/T 2372—2026)(以下簡稱《規則》)正式實施。即日起,疲勞駕駛不再只看“開了多久”,而是以“駕駛行為+生理狀態+生活軌跡”三維立體判定,滿足任意一條就算疲勞駕駛,客運車輛監管更為嚴格。
三個維度滿足一條就算疲勞駕駛
根據《規則》,駕駛行為維度主要是指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客運機動車駕駛人于22:00至次日6:00連續駕駛超過2小時未休息或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客運機動車駕駛人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小時三種情況。
其中,交警主要通過提取車載終端或監控平臺的行駛記錄數據、詢問或訊問機動車駕駛人、詢問證人、調取視頻證據卡口監控等方式,進行調查取證。
生理狀態維度的判定,主要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前10分鐘內,駕駛員雙眼完全閉合≥2秒或疲勞程度腦電波特征判斷數值小于30。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將通過對機動車駕駛人詢問/訊問結果,來證實當事人處于精神難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狀態仍駕駛車輛。
生活軌跡維度是指交警對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車輛出發前睡眠狀況和工作、飲食、用藥、生活等情況進行調查。證實當事人出發前24小時內,存在睡眠不足7小時,熬夜、玩手機、娛樂等導致沒休息好;從事過重體力/高強度腦力工作;飲食后出現明顯困倦;服用了易導致嗜睡的藥物;劇烈運動、徒步、爬山等過度消耗體力中的任一情形或多項調查結果。
倒逼駕駛人規范駕駛行為
不難發現,《規則》告別了“只看時長”的粗放管理模式,進入精準判定、全維度監管時代。對司機來說,可以提前規范駕駛,避免無故被罰、更保安全;對道路交通來說,大幅降低了疲勞駕駛引發的事故風險。
對此,不少市民群眾紛紛點贊新規。“疲勞駕駛確實很危險,新規告別單一時長判定,監管更科學合理,希望能夠減少疲勞駕駛,讓大家駕車出行更有安全感。”市民劉正碩建議,我市相關部門要持續做好規則解讀與宣傳,讓更多交通參與者了解細則,同時把疲勞駕駛管控落到實處,共同維護道路通行秩序,守護大家的出行平安。
出租車司機群體對此表示理解與支持,但也有人擔心限定時長會對接單運營帶來一定影響。“希望平臺與交管部門同步銜接規則,優化派單機制,合理規劃營運班次,保障司機休息權益。”網約車司機鄭師傅表示,新規將倒逼自己養成規范駕駛、勞逸結合的習慣。
記者劉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