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本部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制定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p0078.com/)和本中心政府網站(http://www.gp0078.com/hzgktzx/gkmlpt/guide)上查閱本《指南》。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是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反映我中心的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內容。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1.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本中心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本機關聯系方式等。
2.部門文件
主要包括:有關港口航空鐵路行業的政策法規和文件。
3.工作動態
主要包括:中心領導活動及業務工作動態。
4.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本中心負責和參與的工程建設信息等。
5.辦事指南
主要包括:有關辦事指南。
6.財政預決算
主要包括:本中心的財政預算、決算等。
7.其他
主要包括:中心部門工作計劃、人事任免信息及需要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的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政府信息通過網站和公示欄等便于公眾及時準確知曉的方式進行公開。積極為公眾進行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政府信息檢索、查詢和復制提供方便,做好服務工作。
(三)公開時限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日內主動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向我中心申請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部門
由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答復的申請,受理部門為我中心綜合事務部(地址:江北文明一路交通大廈7樓;聯系電話:0752—2828300;傳真:0752—2866622;電子郵箱:ghtzx@huizhou.gov.cn;郵政編碼:516003;接待投訴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綜合事務部負責將由我中心答復的申請,按職能轉交、督促、催辦有關科室及時答復。
綜合事務部應印制好《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方便申請人進行申請。
(二)受理申請時間
除法定節假日外,受理申請時間為正常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公開程序
1.申請公開的提出
申請人向受理部門提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時,應如實填寫《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可以在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網站(http://www.gp0078.com/hzgktzx/gkmlpt/guide)下載,也可以到我中心綜合事務部領取。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公開的提交方式。
①通過互聯網提交申請。申請人將下載后填寫的《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的電子郵箱,由綜合事務部受理。②通過信函、傳真等提交申請。申請人將填寫的《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信息公開申請表》,通過信函、傳真發送到我中心綜合事務部,并在信函、傳真的適當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③通過口頭提交申請。申請人通過電話、當面等口頭提出申請,綜合事務部應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
互聯網申請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2054/choice
3.申請公開的處理。
(1)審查。
①綜合事務部收到申請后,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或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行政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②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機構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應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綜合事務部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并出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收件回執》。
(3)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中心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領導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條例》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經征得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權利人。
詳見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見附件)。
三、收費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四、監督方式
申請人認為受理部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我中心投訴(地址:江北文明一路交通大廈7樓;聯系電話:0752—2828300;傳真:0752—2866622;電子郵箱:ghtzx@huizhou.gov.cn;郵政編碼:516003),也可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還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附件: